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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最新调控政策优化解读
来源:乐居买房2022-05-05 09:33:37

  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会议由郑浩辉秘书长主持,第六届监事会全程监督。会议应到人数30人,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三分之二,符合会议人数要求,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围绕六项主题展开:

  第一,正确传达东莞市政府最新购房政策的精神,包括政策内容的准确传达,务必让所有中介公司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误导,不误传,不恶意散发,真实表达新政意图,并要求各个会员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东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东莞实施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同时加大助企惠民纾困力度,适时对购房政策作出了优化调整。新政策于5月1日起实施。

  新政策调整要点如下:

  (一)恢复个税购房政策

  恢复2020年7月25日“莞九条”出台前审核购房资格既认社保、也认个税的做法,同时为加大疫情纾困力度,适当放宽社保或个税缴纳条件,认定标准由“逐月连续缴纳”调整为“累计缴纳”。

  自2022年5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1套商品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证明;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36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对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商品住房。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个税补缴认定政策,参照《关于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购房资格认定问题的通知》(东建房〔2022〕5号)执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东莞市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在2022年5-7月期间完成补缴的,计入“累计缴纳”范围;对非疫情防控期间补缴的社保或个税,不计入“累计缴纳”范围。当月缴纳的个税款须大于零,方可计入“累计缴纳”范围。

  (二)优化人才购房政策

  结合东莞实施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三年引进50万名本科学历人才的目标,为吸引和支持人才留莞发展,恢复2020年7月25日“莞九条”前非户籍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半年社保可购首套房的政策,并增加个税认定、增加技师以上资格技能人才,降低二套房社保或个税的缴纳时间要求。

  自2022年5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具有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为本科以上【含国(境)外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具备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能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的,可以在本市购买第1套商品住房;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4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

  (三)取消新入户购房“双半年”限制

  自2022年5月1日起,取消“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以下情形孰早原则作为认定条件:1.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2.在购房之日前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规定,即新入户居民家庭落户后即可购房。

  第二,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为促进东莞市房地产良性健康发展,优化人才购房政策,吸引人才留莞发展,调整优化购房措施,各理事单位在会议上对优化限购政策各抒己见,积极建言建策,由秘书处收集所有意见会后提交主管部门。

  第三,会议讨论了协会进一步完善诚信联盟执行机制和承诺书等框架内容及如何提高联盟凝聚力和影响力的方案。

  第四,会议讨论筹备开展存量房数据研究委员会工作事项。

  第五,完善优化经纪人执业培训课程,务求与时俱进地提升经纪人的服务水平及专业知识水平。

  第六,针对中介公司招人难的问题,理事会决意以协会牵头给会员单位筹办几场招聘会,解决企业困难。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将进一步引导行业加强自身建设,继续做好主管部门与行业之间的桥梁作用,规范引导行业发展,顺应房地产行业新时代的发展趋势,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密切关注会员企业的需求和发展,努力为会员企业排忧解难,互鉴互助,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加强企业间合作与团结协作的意识,共同推进我市房地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标签: 政策 购房 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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